声明人:高禾龙
对大法书《转法轮》不敬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洪扬法轮大法,加紧找回《转法轮》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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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4/1393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