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颖
由于在高压下向邪恶说了不应该说的话,现声明作废。并且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4/1393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