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丽、黄爱斯 1995年国庆,我们家遭到恶党的迫害,在派出所里,恶警把我和我小孩以及我爱人分开拘押。在问我和我小孩是否还在炼功时,我和我小孩讲“没有炼功了”,而且又在恶警刑拘我爱人的“刑拘证”上签了字。一月后,恶警又胁迫要我在“担保书”上签字才放我爱人回家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在怕心的作用下违心的做了这一切。现在我和我小孩郑重声明:我们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今后认真学法修炼,做好三件事,弥补自己的错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9月30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