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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宋淑玲 我于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四日回老家办身份证,恶警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,我当时只摇头,意思就是“不炼了”。回家以后,心里就想不对,作为一名修炼人,做了不该做的事,违背了师父、违背了大法。严正声明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作废。我要好好弥补过错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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