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梁团珠
以前派出所让我写的“不再炼功”的条子,声明作废。另外,因我爱人是邪党党员,支部曾让他在支部写的检查里把我的名字也写上了,现在声明统统作废。今后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走好最后的路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5/1393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