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淑玲
因给子女办有关手续,由别人代替被迫开了“没有修大法”证明。虽不是自己所为,但也深感对不起大法,特此声明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5/1393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