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淑文
我写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今后,我要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,时刻站在法上,学好法,坚修大法到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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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5/1393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