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春荣
过去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今后我一定要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5/1393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