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梁满红
以前,由于我发火,撕过大法的书和《明慧周刊》,扔过大法标语。对大法犯罪,对师尊不敬。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尊敬师尊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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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6/13945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