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仙贤
由于邪恶的迫害,在劳教所内,我做了大法弟子绝对不能做的事,现在声明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6/13945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