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易素珍、胡晓玲、杨家琼、叶显英
以前在邪恶的迫害下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6/13945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