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永华
我在压力下,所说、所写的对师父和大法不敬的言论统统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,紧随师父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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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6/13945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