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薛艳 我是九七年得法的,经过一年多的修炼,身心有了很大的变化,多年的气管炎好了,皮肤也变细了,我自己都觉得自己变的年轻了许多。可是由于自己学法不够,“7.20”邪恶的迫害开始后,在丈夫的高压下,加上有怕心,违心的把大法书和师父的法像交给了邪恶组织。在怕心的驱使下,还把当时来的新经文也烧了,当有人问我还炼法轮功吗?嘴上说了“不去公园里炼”。对于我以前交大法书、交师父法像、烧经文的行为,现严正声明作废。我要做一个正法时期的合格的大法弟子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