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才继秋
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,我没有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,自己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,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学法,按大法标准,坚定实修,努力做好三件事,争取早日圆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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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7/1396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