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宪收
99年“7.20”恶党迫害法轮功后,我写的“决裂书”和在笔录上签的名以及有损于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精進实修,弥补过失,做好三件事,随师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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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7/1396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