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立英
我以前被邪恶所蒙骗。我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我要学好法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7/1396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