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云国
本人被非法劳教期间,所说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论全部声明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7/1396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