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喜莲
我年逾八旬。邪恶迫害大法以来,曾违心的说过“不炼功”的话,今天郑重声明全部作废。精進实修,做好三件事,洗刷污点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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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8/13965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