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卫娟
在邪恶的环境下,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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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8/13965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