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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建华 我被中共邪党非法判刑5年。2006年9月9日出狱,被当地政府派出所接回时,在派出所做了询问笔录并盖了手印。声明:2006年9月9日曾在派出所所作的笔录、打的手印,以及以前在看守所和监狱做的笔录和打的手印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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