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显洪
99年大法被迫害时,单位领导强制我写“保证书”,不写就开除。由于怕心,我写了不该写的“保证书”,现声明:该“保证书”作废。今后要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9/1397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