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再华
在教养院邪恶高压迫害下,所说、所写、所做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坚修大法到底,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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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9/1397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