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贾学翠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、签字或按的手印统统作废;别人代签、代写的东西也统统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9/1397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