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肖淑兰、魏希忠、魏媛
以前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痛改前非,坚修大法到底,跟随师父回家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9/1397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