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朱玉清 我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,二零零一年派出所民警把我叫到派出所,问我还炼不炼了,让说出都参加了什么活动,我说我不会写字,告诉他们我参加小组集体学法,听了老师的讲法录音,没吃一粒药病就都好了。他们还是问我是炼还是不炼,让我签字,我说我眼睛看不见也不会写字,他就替我签了“不炼”的保证。在压力下,我害怕了,怕被抓、怕死,背叛师父和大法,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,对不起师父和大法。特此声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9月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