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孟菲
10月5日,我因往墙上喷字“法轮大法好”,而被派出所扣押一整天。因为人心重,我写了“保证书”。严正声明:我那一天在派出所里所说、所写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精进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0/1397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