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慧玲
1999年7.20之后,由于自己的执著,说了违心的话,又做出助纣为虐的事,给大法造成一定的损失。严正声明:所说、所写、所做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挽回影响,坚修大法,永不动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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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0/1397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