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志同、陈善
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努力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0/1397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