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邱翠兰、荣彩珍、陈明法
邪恶迫害最严重时,在高压迫害下一切所说、所做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认真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1/13984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