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志兴、佘玉平、佘玉廷、刘桂芝、张玉英、王传玉
对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6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1/13984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