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静先
我于99年9月,在居委会所说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1/13984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