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学明
在邪恶的迫害和欺骗下,我曾经给邪恶按过手印,认可过他们写的东西(由于自己不认字)。严正声明所按手印作废。我今后一定紧跟师父证法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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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2/1399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