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花英、张清泉
因怕心,我把讲法带、护身符、资料、大法书都烧了。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。声明:我以前所写、所说的话全部作废。坚信法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2/1399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