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科玉
99年7.20后,我做了不敬师父的行为,把大法书和一些资料交给单位。对不起师父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师父教导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2/1399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