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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祝华

    我在2003年12月份堂堂正正从监狱走出来,回到家的当天,面对610、办事处、社区、派出所、委主任五个部门的人。下午4点钟之前,610和派出所的人将我带到派出所向我问话,警察边问话边写,问完话,警察将一张表递给我,让我签名,只见这张纸上,每一行字的下面都空一行,我当时草草的看了一遍,就签上了自己的名字。我今天严正声明:我那天的签字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。我只走师父给我安排的正法修炼路,坚修大法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直至圆满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3/14003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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