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洪梅
在被邪恶被迫害、非法判刑期间,被它们强行洗脑,写了违背大法的东西。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。因此严正声明:我那时所写的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。从新回到大法修炼中来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3/1400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