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勇宝
我以前所做、所说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3/1400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