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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林海峰、刘柱兰 我们是九八年得法的,在“七二零”以后,被情带动,烧了大法的书和师父法像,那是对大法和师父的不敬。声明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讲清真相,救度世人,走好最后的路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,跟师尊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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