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俞丽娟
1999年7月20日以后,邪恶对大法疯狂迫害,我由于学法不深,做了对大法不敬的事。我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加倍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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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4/1402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