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段志荣、李学荣
被非法劳教期间,在恶警的强迫下,做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。我郑重声明:在劳教所里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4/1402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