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金钟
我在修炼大法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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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4/1402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