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俊英
以前所说、所做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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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4/1402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