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永国
因为正念不足,在邪恶的恐吓威胁下,做出了不符合大法的行为。我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5/14024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