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邢洪祥
我妈修炼法轮功。2000年我在居委会签了字。我现在严正声明:我所签的东西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5/14024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