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崇芬
我以前说过一句“不炼了”,我现在声明这句话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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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5/14024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