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小宝
以前所写的“不修炼法轮功”的保证,现今声明作废。我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洗刷污点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5/14024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