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静伟
从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以后一定要维护大法,证实大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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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5/14024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