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秀兰、王立云
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5/14024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