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桂华
7.20迫害开始后,违心的说了不符合大法的话,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。现在郑重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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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6/1402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