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汪和
被迫向邪恶说、写的所谓的“三书”及每日感想、考卷、“揭批”录象、谈话教育等违背个人心愿、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东西,声明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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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0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0/16/140299.html